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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中央财经大学奖助基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央财经大学基金会网站 发布日期:2015-04-13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为了保证2015年中央财经大学奖助基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各奖助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各奖助基金的收益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申报。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单位、部门符合条件的师生积极申报各项奖助基金。进入申报系统链接(http://jjps.cufe.edu.cn/)
  (二)审核。各单位、部门的材料审核负责人对申报人的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审核、修订并保存,填写审核意见后在线提交。
  (三)报送纸质材料。基金会确认审核通过后,申报状态显示“已通过”,各单位、部门下载并打印“已通过”状态的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用塑料夹装订)后连同汇总表加盖单位、部门公章报送基金会秘书处。基金会秘书处只接收各单位、部门汇总后统一送交的申报材料,对个人送交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评审。基金会秘书处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送各奖助基金评审组评审。各奖助基金评审组评出拟奖助人选后,由基金会秘书处将初评结果报奖助基金评审委员会审批。
  (五)公告。基金会秘书处将奖助基金评审委员会审批通过的各奖助基金拟奖助人选向全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布评审结果公告。
  (六)复议。对拟奖助人选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向基金会秘书处提供书面材料。基金会秘书处核实情况后,将异议上报奖助基金评审委员会复议。  二、申报要求
  (一)本学年累计获得资助金额5000元(含)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可申报本年度奖助基金各助学类奖项。
  (二)上年度已获学校奖助基金某项奖的师生,本年度如继续申报,不得重复使用上年申报时已列入的各类成果和项目。
  (三)教学科研类奖项的教学工作量以为《中央财经大学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校发〔2003〕153号)中规定的授课工作量、非授课工作量和教学法研究工作量为准。
  科研工作量和科研成果以《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校发〔2008〕198号)中规定的科研工作量为准。
  (四)申报人须提供申报表中涉及的各项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复印件、实践单位所在地所出具的意见反馈或证明、公开发表文章或学术成果的复印件、平面媒体报道复印件、网络媒体报道网络截图,电视媒体报道提供视频拷贝等。
  (五)凡在基金会立项的各学院奖励基金,由学院自行组织申报与评审工作,并将纸质版评审结果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5月20日前报送基金会秘书处, 电子版发至cufeef@163.com。
  三、申报与评审时间
  (一)申报时间:涌金留学奖励和资助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其他奖助学金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审核时间:4月27日-5月12日。

  (三)纸质材料报送时间:5月14日-5月15日。

  (四)评审时间:5月中旬,各奖助基金评审组进行评审;5月下旬,奖助基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奖助基金评审组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批。
  (五)公告和颁奖时间: 6月上旬,发布评审结果公告,6月中旬,颁奖典礼,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涌金留学奖励和资助项目、涌金优秀新生奖、成心优秀新生奖的评审结果将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在校学生登录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在编教师登录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工号,自聘人员登录名和密码为身份证号。
  (二)申报人只允许申报1项个人类奖项,团体奖无限制。
  (三)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后不可再进行修改。
  (四)申报材料中涉及的内容若无证明文件的,视作内容填写无效。
  (五)各单位、部门的申报汇总表由材料审核负责人在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助基金审核系统(http://jjps.cufe.edu.cn/admin)中导出,导出时需按照申报奖项进行排序。
  (六)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确认,取消获奖资格和以后两年的申报资格。
  (七)对材料审核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及审核材料负责人,将予以适当奖励;对材料审核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部门及审核材料负责人,将在全校予以通报。
  基金会秘书处地址:中财大厦10层1029室
  联系人:魏巍、潘晓翀
  联系电话:62288192、62288405
  特此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