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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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报销劳务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8-23

  因税务系统的变更,要求项目人员在我基金会报销劳务费时必须填写如下4点:
 

  1.必须在备注栏填写纳税人手机号。

  2.在劳务费发放表身份证明 号码(报税使用)一栏填写证照类型和证件号(证照类型请在括号中选择一项(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警官证、外国护照、中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台湾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如纳税人是境外人员请填写国籍(地区)一栏。请参考附件1。

  4.如纳税人是境外人员请填写来华时间一栏。

  特此通知!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