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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关于2018年年终决算及财务报销相关规定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06

基金会各项目组:
 

  为做好基金会2018年度财务决算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基金会财务报销,现将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和规定:

  一、对外报销时间

  1.本年度报销截止日为2018年12月21日。下一年报销开始时间为2019年1月4日。

  2.在2018年发生开支事项所取得的发票,请务必于2019年1月15日之前报销完毕。

  二、暂借款的清理

  年末暂借款的清理是目前工作的重点,请各单位积极配合清理暂借款,已经支取的暂借款务必于2018年12月20日之前清理完毕,请各项目及时冲销归还各类借款。

  三、报销相关规定

  1.严格控制大额支出。根据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金结算起点为1000元,单张发票或多张联号发票累计金额1000元以上(含1000元),应当采用银行转账结算,实行公对公账户电汇。

  2.严格控制餐费、礼品和酒类支出,确需支出时,须符合国家、学校公务接待标准或加班用餐标准。

  3.实行大额发票验证制度。凡单张发票或多张联号发票累计1000元以上(含1000元),均需到税务局网站进行发票真伪验证,并打印验真证明,附作报销凭据。

  4.合理控制暂借款。提交暂借款申请时,需附相关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和借款预算,并对借款的合理性做出说明。

  5.规范国外差旅费报销材料。在国外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若发票上有人民币金额,按人民币金额报销;若只有外币金额,则可按费用发生当天汇率或报销当天汇率计算,具体汇率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报销时必须提供参会通知、会议议程、酒店系统打印的住宿明细、纸质行程单、登机牌(可以是电子)、支出清单及汇率说明、国外小票复印件,并将关键信息翻译成中文。

  四、财务决算资料报送工作

  各基金项目负责人需在全面总结项目成果的基础上,形成《教育基金会捐赠项目年度总结》,具体报送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教育基金会财务部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