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2009年8月经教育部和民政部审核、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为了实现捐赠资金的保值增值,更好地支持基金会公益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基金会决定面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征集优质的投资产品。
一、征集机构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或其他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持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经营许可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
(二)专业能力:银行类机构应具备成熟的资产管理业务体系,近3 年无因自身理财业务违规操作被监管部门处罚的记录;证券公司类机构应具备合格的资产管理业务资质,近3年在资产管理业务领域无重大违法违规或违约记录,且管理的同类产品业绩表现良好。
(三)服务能力:具备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和专业的理财服务团队,能够根据基金会需求提供个性化理财方案,并有专人负责对接后续服务,确保信息沟通及时、服务响应高效。
二、征集时间
2025年9月19 日至2025年9月28日
三、征集产品范围
1.银行类理财产品;
2.基金公司投资产品方案;
3.证券公司投资产品方案;
4.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产品方案。
本次征集短期(一年以内、含一年)保本投资理财产品。
四、应约方式
(一)应约材料
1.投资产品方案:方案应明确产品类型、预期收益率、投资期限、起投金额、资金投向范围(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会相关规定,严禁投向高风险领域)、风险等级等信息。
2.报价单: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机构需以书面形式填写并提交《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投资产品比选信息表》(附件1)(需加盖机构公章或理财经理签字)。
3.理财服务团队介绍及相关资质证明(如有)。
4.其他可支撑报价优势的材料。
(二)材料提交
1.提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9月28日(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材料将不予接收);
2.提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7778193620)。
3.提交方式:纸质材料密封后加盖印鉴现场送达或通过快递方式邮寄(以收件时间为准)。
五、评审流程
(一)材料审核:基金会将组织专人对报价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
(二)方案评审:基金会将根据投资决策程序对各机构报价产品进行比选。
(三)结果确认:评审结束后,将确定候选合作机构名单,基金会将与中选机构洽谈具体合作细节。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邀约不收取任何费用,因参与应约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材料制作、邮寄等费用)均由应约机构自行承担。
(二)基金会对本次邀约的相关信息及应约机构提交的材料负有保密义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未中选机构的材料概不退回。
(三)应约机构需承诺所提供的理财方案及相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或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价资格,且基金会有权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所有,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基金会秘书处联系。
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投资产品比选信息表
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
2025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