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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基金会票据报销范围和程序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央财经大学基金会网站 发布日期:2013-07-1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金会各项经费管理,规范经费报销程序,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就进一步规范基金会票据报销范围和程序等通知如下:
一、票据的分类
  对经费来源相同的票据,按照下列方法进行归集: 
  (一)交通费:火车票、飞机票、长途汽车票、订票费、退票费、市内出租车票、过桥过路费、汽油费等。
  (二)会议费:举办会议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会议费、场租费、印刷费、资料费等)。
  (三)办公用品:日常办公购买复印纸、文具、电话机、移动硬盘、电脑配件、硒鼓、墨粉、墨盒、锁、文件夹、笔、电池等。
  (四)资料费:图书(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图书)、资料费。
  (五)邮寄费:邮寄、快递费等。
  (六)食品:食品、饮料、水果等。
  (七)宣传费:宣传费、鲜花、海报、横幅、展板、彩扩费、制作费等。
  (八)维修费:机器设备(不包括车辆等交通工具)日常的维护费、保养费、修理费。
  (九)餐费、住宿费、礼品等其他票据,按照票据内容如实反映。
二、票据的整理
  票据经审核合格后,须按照如下顺序对票据进行整理:
  (一)去掉票据中的订书针、大头针、回形针等金属物品;
  (二)根据经费来源对票据进行分类;
  (三)同一经费来源的,根据票据内容进行分类;为便于财务人员审核,尽量将内容相同、金额相同的票据放在一起。

三、票据的粘贴
  (1)将分类、整理好的票据,由上向下、由右向左,一层层平均粘贴在粘贴单上,上下左右不得超出粘贴单,多出的部分折叠起来。
单张票据报销,可以不使用粘贴单(从基金会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多张票据报销,必须使用粘贴单。
  (2)票据一定要根据经费来源、票据内容分类粘贴,不得将不同经费来源或不同内容的票据粘到同一张粘贴单。
  (3)一张粘贴单的票据不宜过多,如果同一类票据较多,可使用多张粘贴单。
  (4)每张票据均应直接粘贴在粘贴单上,而不能粘在票据上,以免日后全部脱落丢失,或覆盖票据内容。 
  (5)票据粘贴完毕,财务经办人员须汇总票据金额,并在粘贴单上注明票据内容、票据张数、合计金额。
  (6)粘贴单的填写须使用钢笔、签字笔等填写,不得使用铅笔、红笔填写。
  (7)根据粘贴单填写支出凭单(注明经费类型),再将粘贴单粘贴到支出凭单上,领款人、财务审批“一支笔”签字。

  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报销单据,财务人员有权退回,要求财务经办人重新分类、整理、粘贴。

   附件:票据粘贴单